海鲜、肉、蘑菇不宜用味精调味

栏目:时政 来源:株洲新闻网 时间:2024-07-01

海鲜、肉、蘑菇不宜用味精调味

.hzh {display: none; }   随着人们对口感要求的愈来愈高,味精、鸡精等调味品,在日常生活中也用得愈来愈频繁。其实,有些食品自有风味,并不需要添加过多的调料。

味精,又名味素,主要成分为谷氨酸钠,是由食粮如小麦、玉米、红薯等提炼制成。鸡精是由鸡肉、鸡骨中提取出的,主要成分也是谷氨酸钠发展而来。它们都有很强的鲜味,引发人们食欲,有助于提高人体对食品的消化率。谷氨酸钠是人体生理所需, 它可参与脑内糖的代谢,因此,适当食用对人体是无害的,但它的提炼进程是通过微生物发酵的方式, 过量食用会使人出现口渴或其他不适。

味精和鸡精都属于增鲜剂,而海鲜、肉类和蘑菇等食品本身就含有鲜味成份,所以此类食品中,味精、鸡精都可不放。谷氨酸钠本身也有咸味,如在烹调食品中添加味精,则应少加食盐。而且,如果太咸,味精就可能吃不出鲜味,食盐与味精的比例在3︰1或4︰1范围内,可到达圆润柔和的口味,做凉拌菜时应当先溶解。由于味精的溶解温度为85℃,低于此温度,味精难以分解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不要在滚烫的锅中加入,而要在菜肴快出锅时加入。由于谷氨酸钠在温度高于120℃时,会变成焦谷氨酸钠,食后对人体有害,且难以排出体外。此外,得了高血压症的病人不但要限制钠盐,也要控制味精的摄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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